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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上次參加捷運漫畫比賽失利後, 就沒再注意這方面的資訊了; 不料有一天忽然接到一通電話, 原來是上次的主辦單位打電話來通知我有這個比賽, 希望我去參加, 於是花了一、兩個星期, 有一搭沒一搭的畫了下面這張圖.
雖然老婆覺得很好笑, 不過這樣的意見未免太不客觀了些. 不管三七二十一還是把這張圖寄出去了, 但是有了上次的經驗之後, 這次就沒那麼在意比賽的得失, 就一切隨便隨緣吧.
政府機關的 "政令宣導" 用漫畫, 似乎應該多放一些口號標語才對, 不過現在叫我再擠一張也擠不出來了, 就這樣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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